为进一步促进绿色建造和建筑业转型升级,《山东省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近日印发,要求到2025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建立并进一步完善,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下同)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
根据实施方案,全省推行绿色策划,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原则,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纳入工程概算,并监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落实。
实施新型建造方式。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新建城镇民用建筑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应当明确装配式建筑比例、装配率、评价等级等要求,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全面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持续推动内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等成熟预制部件应用。鼓励创新设计、施工技术与装备,实行全装修交付,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产生。在建设单位主导下,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技术在工程设计、施工中的应用,减少设计中的“错漏碰缺”和施工中的返工整改。
采用新型组织模式。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落实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招标文件和合同示范文本,推动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服务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有序开展、规范发展,加强设计与施工的深度协同,构建有利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组织模式。
大力推行绿色设计,贯彻绿色设计理念。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统筹考虑工程全寿命期的耐久性、可持续性,突出建筑使用功能及节能、节材和环保等要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有效减少工程全寿命期的建筑垃圾排放。鼓励采用高强、高性能、高耐久性和可循环材料以及先进适用技术体系等开展工程设计。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优先使用获得认证的绿色建材,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提高设计质量。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地形地貌合理确定场地标高,开展土方平衡论证,减少渣土外运;选择适宜的结构体系,减少建筑形体不规则性;提倡优先考虑使用再生混凝土、再生砂浆、再生砖、再生路面等再生建材产品;提倡建筑、结构、机电、装修、景观全专业一体化协同设计,保证设计深度满足施工需要,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