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到2020年我国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率要达到13%。
如何实现这一目标?
规范相关企业也是推动实现目标的一大主要方面。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公开征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两大法规意见,为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提到了依据。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布局和选址、技术工艺和装备、资源综合利用及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进行了详细的要求。其中明确企业应根据进场建筑垃圾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工艺装备,生产适宜的再生材料和资源化利用产品。
此外,还要求进厂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率不应低于95%,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固体废物应按要求无害化处理;对于建筑垃圾再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产品生产中产生的废料和粉尘等次生固体废弃物,鼓励企业全部回收利用。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对申请公告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明确了要求,并表明将实行动态管理。
此外,其中还指出,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加强对行业发展状况的分析和研究,组织推广先进适用的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及新设备。
由此可见,我国正在解决“大部分建筑垃圾未进入正规处理渠道”的问题,从而打通建筑垃圾回收与再生品销售两头受堵,形成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产业生态。
按照市场统计,预计2020年建筑垃圾处置市场规模会突破1000亿大关,到2030年这一数字将突破3200亿。
产生量大、资源化利用能力不足是我国建筑垃圾处理的现状,对此,住建部日前发布,《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明确2020年底,各地区初步建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
在此推动下,多个地方积极响应,纷纷针对建筑垃圾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其中有多个省市明确提出2020年目标。比如,安徽提出到2020年,安徽省辖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计划达到70%以上;贵州明确到2020年,各市(州)、贵安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30%以上;到2020年底前,西安全市建成区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
近年来,我们为北京、上海、浙江、贵州、福建、厦门、湖南、湖北、河北、天津、山东、广东、深圳、山西、陕西、河南、安徽、甘肃、青岛等地提供整套完整设备您有任何的需求和困惑我们都可以联系我们:13346946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