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鼓励建筑垃圾就地转化再生利用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区别于过去大部分建筑垃圾异地处置的方式,本市将鼓励拆除工程在拆除现场实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针对一些地区建筑垃圾处理不及时的问题,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建筑废弃物在拆除现场存放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每年北京市治理几千万平方米的违法建设,产生的拆违建筑垃圾也将加大回收再利用的力度。从市发改委获悉,市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引导资金可用于支持拆除违法建设产生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置。  根据征求意见稿,各区政府是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全市各区应明确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管理工作,并统筹市区“疏解整治促提升”等各类资金支持拆除违法建设产生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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