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面启动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日前,城管委发出《关于开展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通知》要求,今日起,成都将全面、全域开展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遏制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处置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到6月15日。在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中,将依据《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重点对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查处。

  被列入整治范围的违法行为包括,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擅自排放建筑垃圾,未按照《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核定的期限和数量排放建筑垃圾,将建筑垃圾交由《成都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以外的单位运输,擅自倾倒建筑垃圾,运渣车辆车轮、车身不洁、带泥行驶,运渣车辆未密闭运输、冒载或沿途撒漏,沿途倾倒建筑垃圾等。

  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整治期间,对全市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将安排执法人员加密巡查,严厉查处运渣车沿途撒漏、乱倾倒等违法行为。

  “在主要道路、出入城通道,要科学、合理加密设置扬尘治理检查岗(卡点),对运渣车辆做到逢车必查、违法必纠、处罚必严。”不仅如此,还将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对群众投诉举报情况一经查实,要按照依法严格查处做到群众的投诉举报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值得一提的是,执法过程中,将加强部门联动。各区(市)县城管部门根据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存在的特点,主动联合属地公安、建设、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巡查发现、媒体曝光、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等渠道获得的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案件,一律要立案调查,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该负责人表示,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将坚持突出重点、共享资源、互联互动、高效行政,加强各相关部门执法联动、强化执法监督,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高效协同的执法联动机制,增强工作合力,构建建筑垃圾处置执法监管统一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