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23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20条,经认真梳理分析,将20条意见建议归纳总结为9条,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1.针对“一、全面实施建筑垃圾分类处置”中“杂填土应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或填埋场处置”的1条意见建议,已采纳。将原文修改为“杂填土鼓励就地筛分处置,不具备就地筛分条件的,应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或填埋场处置”。

  2.针对“(二)工程泥浆。……无法就地处置的,可晒干后,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进行处置,严禁未经晒干的工程泥浆直接外运”的1条意见建议,已采纳。将原文修改为“无法就地处置的,可晒干后,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进行处置;施工现场不具备晾晒条件的,工程泥浆须由具备密闭条件的许可车辆运输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

  3.针对“三、强化建筑垃圾全链条闭环管理”中“工地禁止使用非许可车辆”的1条意见建议,已采纳。在“(二)强化源头监控”中增加“……工程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严禁选择无资质企业和车辆参与建筑垃圾运输,规范行业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4.针对“四、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五、强化保障措施”中关于“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支持社会参与监督、防止利益输送和建立举报制度”等方面的4条意见建议,已采纳。在“五、强化保障措施”中增加“(六)加强行业自律。本市鼓励建设、施工、运输、环境卫生等相关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参与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对违反自律规范的会员单位采取相应的自律惩戒措施。鼓励社会公众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对违反建筑垃圾管理的行为进行举报”。

  5.针对“五、强化保障措施(三)强化运输监管”和“彻底净化市场行为,加强本市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中关于“利用本市道路监控设施动态监控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和“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彻底净化市场行为”的2条意见建议,已采纳,在“五、强化保障措施”中增加“(七)严格执法保障。市、区城管执法和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运用视频监控、车辆轨迹、卫星遥感等监测技术,依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严厉打击无证运输、遗撒泄漏、乱倒乱卸、违法处置建筑垃圾或者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本市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