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近日联合相关市级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推动北京建筑垃圾分类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工作。
《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北京全面鼓励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推进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的建造模式,最大程度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对建筑垃圾按照资源类和处置类进行分类利用(或处置),资源类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由产生单位按“市场主导、适当调控”原则实施利用。
同时,优化调整建筑垃圾备案登记制度。优化调整建筑垃圾消纳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细化为“处置备案”和“利用备案”,由工程施工总包单位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承担单位申请办理;细化消纳处置场所登记制。在京开设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土方贮存场、就地资源化处置设施、临时性资源化设施、固定式资源化处置工厂,均应向设施所在地的区城市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场所关闭后,应于6个月内完成积存建筑垃圾处理,实现场清地净。强化建筑垃圾全链条闭环管理。继续推行“一体化”发展模式。北京实施建筑拆除和资源化利用一体化管理。北京建筑垃圾管理与服务平台与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建设的相关平台共享工程规划、施工、车辆进出、称重计量、行政处罚等信息,实现建筑垃圾“产、运、消、利”全流程在线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