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如何管理、怎么处置?浙江、山东、北京……多地公开征意!

建筑垃圾作为资源化利用可能性较高的固体废弃物之一,如何对建筑垃圾进行管理与开展处置工作是目前较为头疼的问题。

建筑垃圾种类多、产出量大,而其中有多种回收利用的物料很多。有专家表示,理论上,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可达95%及以上。

此前印发的《“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已经提出了明确指标:到2025年,我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要达到60%。有业内人士估算表示,当前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约为40%,此次设定利用率目标虽然仍然与理想中95%的回收利用率有一定差距,但可以看见,要在不足3年的时间内将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率提升20个百分点,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近来,多地发布建筑垃圾的规范化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办法等相关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意。

福州市

4月28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福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提出打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最后一公里”瓶颈,解决因后端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受阻,影响前端建筑垃圾受纳处置的问题,促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树立政策标杆。

浙江省

4月29日,省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后续将以法规案形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城中村改造等工作的全面推进,特别是前亚运时代的开启,全省建筑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为了构建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修订草案单列一章,对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作做出新的规定。

嘉兴市

4月29日,嘉兴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范围:《嘉兴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扶持暂行办法》。(该意见征求已于5月11日截止。)该办法规定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扶持政策包括相关企业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土地利用可采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开展,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予以相关产品推广,鼓励在工程中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应用比例;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研发、应用等相关技术研究项目列入科技计划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5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发布通知,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将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放在重要位置,并明确鼓励设计单位采用高强、高性能、高耐久性和可循环材料以及先进适用技术体系等开展工程设计。

广州市

5月11日,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公告,就《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联单管理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筑废弃物运输联单指记录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进入建筑废弃物排放工地、水运中转码头等的信息载体。其在建筑垃圾流通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文件明确,排放人、消纳人及水运中转码头(临时装卸点)应当设置运输联单,有效使用,并确认本单位联单信息;杜绝未携带《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的车辆进入场地;并定期查询场地相关联单信息,对异常联单进行核实跟进,同时抄告属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

青岛市

5月12日,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发布了一则致行业从业者及广大市民的公开信,其中就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提出具体要求,以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助力地方提升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公开信中提及,建筑单位要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主体责任,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要做好车辆运输三净一好标准,避免不必要的污染发生;有关单位需要进行建筑垃圾回填,要提前向有关部门预约登记。

重庆市

5月13日,从重庆市发展改革委获悉,《重庆市“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已于近日印发,提出到2025年,全市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构建起粉煤灰、冶炼渣、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尾矿等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的工业经济发展模式,大宗固废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方案》明确,重庆将围绕“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分类施策,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其中,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采取场地内自平衡或就近平衡、减少外运;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采用源头分类、资源回收利用的处理模式;装修垃圾采用集中分选、资源回收利用、无害化填埋的处理模式。充分发挥投融资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房屋、市政、交通、水利、景观园林等工程领域,有序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

北京市

近日,为进一步推动北京市建筑垃圾分类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工作,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联合相关市级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后,不同的建筑垃圾,将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装修垃圾就近处置,谁产生谁承担运输处置费。建筑垃圾将大力推进资源化综合利用,除核心区外,每个区应具备不少于2-3处永久(或临时)性设施。此外,本市除了将试点放开土方自主循环市场,还将强制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以及国有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在符合设计要求及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在指定工程部位应用尽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最低不少于10%。针对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以及国有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在施工程,应及时进行设计变更、工艺调整。

山东省

5月16日,《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该意见对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提出了要求,对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全过程实施管理。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的应用,以及将处理后的建筑垃圾用于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在规划设计、招标采购中应当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