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统筹推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化”原则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确立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这部法律的重大制度、重要规定都是围绕“三化”原则来设计和运行的。“三化”之中,首先是“无害化”。这是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固体废物从产生、收集、处理到再利用的全过程都必须遵循的底线原则。“减量化”是固体废物防治的最佳途径,不管从哪个角度说,少产生甚至不产生固体废物都是最经济、对环境破坏最小的办法。我国是世界上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大的国家之一,单位GDP固体废物产生量也远高于发达国家,“减量化”的空间非常大。“资源化”就是除害兴利、变废为宝,也是固体废物防治的治本之策。有一组数据,每回收利用1万吨废旧物资,可节约自然资源4.12万吨,节约能源1.4万吨标准煤,减少3.7万吨二氧化碳排放。有效回收利用固体废物资源,就相当于开启了“第二矿山”,而且还是一座富矿。我国人口总量大、资源人均占有率低的特殊国情,以及日趋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要求我们必须大力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这不仅是污染防治的需要,也是关系到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的战略问题。

  要统筹推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者不可偏废。

  当然,不同地方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各有不同,防治工作可能各有侧重。在执法检查中,我看到不少地方主要还处于收集和无害化处理阶段,而上海等大城市固体废物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已经达到很高的水平,正在向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方面集中发力。要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在工作中切实把“三化”原则落实落细,体现在技术、标准、体系和政策等方面,构建起减污和降碳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综合治理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的科学化、法治化、精准化、现代化水平。

 持续抓好新增制度措施落实,用法律武器破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

  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洋垃圾、危险废物等方面的防治规定,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新增的制度措施,也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规定的。禁止洋垃圾入境得到切实执行,去年年底基本做到零进口。医疗废物防治也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打了个漂亮仗,守住了阻断病毒传播链条的关口,总体来说控制得不错。但也不是说有了法律规定,有关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制度措施还没有完全执行到位。比如,法律的配套法规、标准等的制定修订问题,各方面反映比较集中。实事求是地讲,有些配套法规、标准和名录存在滞后性,跟不上实际需要。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时制定修订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包装和设计制造等标准,形成严密衔接的法规制度体系,打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落地生根的“最后一公里”。刚才大家提到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问题,也比较突出。法律中关于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规定,在各地进展不平衡,发达城市和一般城市、城市和乡村、东部和西部差距很大。上海走在前列,基本建成了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体系,现在在搞数字化转型,不少小区都安装了智能垃圾箱。但不少地方“混合倾倒、混合清运、混合堆放、混合处理”的情况仍然存在,有的地方群众议论“垃圾分类,分了个寂寞”,显然是不满意。生活垃圾一章增加了17条规定,都要逐条逐项对照落实,争取在这方面也打个漂亮的翻身仗。刚才有委员提到快递、外卖包装的问题,这涉及法律第68条、第69条。今年1至8月,全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673.2亿件,同比增长40.1%。相比之下,快递包装减量化、绿色化、循环化水平还有很大差距。现在月饼等产品过度包装的问题依然普遍存在。产品包装简便实用就可以,不能过度铺张浪费。有关部门要把标准和管理卡得再严一点,执行力度再大一些,督促有关企业严格落实,在生产流通中念好反对过度包装的“紧箍咒”。报告中列举了多处没有完全落实的条款,涉及法律第8、16、29、36、70、73、75、78、79、81条等。除了上面提到的,还有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异地倾倒,与生活垃圾混杂堆放,相关审批和管理不规范、不精准、不协调的问题。实际上,这些重点难点问题大都是长期累积的结果,是固体废物污染治理中的“硬骨头”。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提供了治理原则、方法、路径和制度保障,后续需要重点关注执行,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落实。

  压实各方法律责任,加快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绿色行动体系。

  法律实施效果好不好,关键在于政府责任是不是落实到位。要依法建立和实施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督促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好领导、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职责。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时,要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作为重点关注内容,督促同级政府依法履职尽责。现在有的部门和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不够,影响了法律实施的效果。其实,法治是推进工作的最好方式,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各级人大和政府及有关部门都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增强依法推动工作的能力,更好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维护人民权益。实施法律、保护环境,政府要主导,企业、公众也要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要加强法律引导和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做到依法生产、依法排放。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坚决防止“企业得利、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现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一部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条款十分贴近居民生活方方面面的法律。上海徐汇区徐家汇街道提出:垃圾分类,党员须先行。针对该街道有67幢商务楼宇的企业和2000多名白领党员,街道社区党委发起了“党员‘﹢’(油)、垃圾‘﹣’(量)”活动,组建了志愿者团队,成为各楼宇垃圾分类的生力军、先锋队。他们还说,现在各家各户都将垃圾分类做得非常自觉,不分垃圾反倒感觉不自在了。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形成了“人心聚起来、垃圾分起来”、“拜拜塑料袋,OK布袋袋”等广为流行的民间“金句”。从“屋里厢”到“垃圾箱”这段不长的距离,大家跨出了文明的距离,折射出了城市的软实力。要持之以恒地开展法律宣传普及工作,推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从垃圾分类等点滴小事做起,一起为改善生态环境作努力,一起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科技支撑,促进固体废物处置产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推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大有可为,关键在于强有力的科技支撑。检查中,我们看到了不少科技治污方面的进展和成效。我实地考察上海老港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那里曾经垃圾遍地、臭味熏天、蚊蝇成片,现在是一座“智慧工厂”和国内领先的生态环保基地,每天数千吨垃圾在烈焰中化为清洁能源,炉渣则变身建筑材料,运营以来累计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近1亿吨。这就是科技的力量。建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更加重视这方面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工作,特别是要针对我国“大量消耗、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粗放型资源利用模式和固体废物产出模式,加大对传统制造业升级改造急需的先进适用技术的攻关力度,加大对5G技术、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的研究和运用,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十四五”时期,我国固体废物处置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将加速推进,对固体废物处置产业的规模、结构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这是一个很大的产业,蕴藏着巨大的市场机遇。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0中国环保产业发展状况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固体废物处置领域实现营收6591.7亿元、营业利润698.3亿元,两者占比均位居环保各细分领域第一位,分别为41.1%和46.7%。有的机构预测,2025年我国固体废物处置行业产值将达到1.3万亿元。近年来,以固体废物处置为主业的环保企业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环保资产与项目,政府可以给予一些支持,推动加强技术突破,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项目整合运营效率,促进这一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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