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洛阳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洛阳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持续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推动形成绿色发展和生活方式,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实施方案》提出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55个三级指标,明确2022年底建立健全“无废城市”管理、协调和宣传机制;2023年,“无废城市”管理、协调和宣传机制基本完善,固体废物管理能力显著提升;2025年,形成洛阳市“无废城市”建设模式和经验,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重点任务中强调了加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原文如下:
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水平
按照政府引领、企业主导、合作共赢、拉动产业的理念,充分发挥洛阳市机械装备制造优势,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设备的制造能力;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规模化、高效化、产业化应用,逐步建立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化专业园区。深入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落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将达到标准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绿色建材目录,提高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的应用比例,推动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大量利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到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0%。
开展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态修复
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工作流程,加强对渣土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员的日常考核和管理,严格规范建筑垃圾跨境运输,探索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完善建筑垃圾的收费体系。统筹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合理布局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设施。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治理,对堆放量较大、较集中的消纳场,进行生态修复,经治理、评估后达到安全稳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