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建筑垃圾产量剧增,如何处理?

  郑州每年产生5000万方以上的建筑垃圾,如何处理这些建筑垃圾,遏制违法违规处理建筑垃圾行为?

  3月15日,郑州市召开2018年度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对擅自处理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最高可处以10万元的罚款。同时,渣土车须安装卫星定位并接入大数据监控,受到监管。

  清运车辆不达标将不准出场

  按照2018年郑州市规范提升建筑垃圾管理实施方案要求,今年,郑州市将逐步加强规范对工地源头的管控,市区施工工地要逐一登记造册,并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区(管委会)城管执法局、乡(镇、办)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监督施工单位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做到“三不开工”(未办理排放核准手续和双向登记卡的不得开工;现场管理、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得开工;扬尘治理措施不落实不得开工)和“三不出场”(车身及轮胎不冲洗干净不得出场,手续不齐全、卫星定位等监控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不得出场,车辆没有100%封闭不得出场)。

  严格执行住建部139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于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将企业不执行扬尘治理标准的违规信息通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督促限期整改,纳入“黑名单”,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等处罚。

  对于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要建立市、区两级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每晚8点至次日8点开展渣土车专项执法,确保每日联合执法不断档。交警部门严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故意污损、遮挡号牌,车尾无放大号或放大号不清晰及超高、超速、闯红灯、走禁行、上高架、下隧道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对未密闭运输、沿途遗撒、带泥上路等对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查处。达到扣留车辆条件的,一律扣留车辆。

  另外,从3月份开始,城管部门还将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严打“黑车”专项执法行动,重拳打击未办理运输核准手续从事运输活动的“黑渣土车”,尤其对外地牌号、荷载量较大的“前四后八”等违规车辆“发现一辆、滞留一辆、处罚一辆”,对报废、拼装渣土车予以罚款,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对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予以严惩。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相关单位和车辆将实行严惩。

  建筑垃圾将再利用到城市建设中

  今年各区、管委会要坚持以就地利用为主、外运消纳为辅的综合利用思路,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契机,在规划建设50个5000平方米以上公园、9个生态遗址公园、生态廊道(绿道)工程、水系治理工程时,在规划设计阶段通过适当提高标高、进行地形塑造、实施堆山造景等办法,增加对建设垃圾的需求量。各区(管委会)要对辖区内建筑垃圾产生量进行调查统计,加强与园林、水务、林业等建设项目的协调与沟通,合理制订就地就近利用计划,把建筑垃圾及弃土广泛应用于工程建设,最大限度减少渣土运输造成的扬尘污染。

  同时,加快推进弃土消纳场建设。各县(市、区)要结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推进工程弃土消纳场建设,解决郑州市地铁等项目大量工程弃土出路问题。新郑市刘口村、小乔沟村消纳场,新密市白寨镇消纳场,荥阳市张王庄村、蔡新庄村消纳场要抓紧推进配套设施建设,健全市、县协同监管措施,确保2018年3月底前投入正常使用。

  积极探索建立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模式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雪生在会议上说,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要按照“关口前移、源头管控,严管重罚、规范运输,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就近消纳、综合利用”的基本思路,积极探索建立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模式。

  李雪生说,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要更新观念,提高标准,更要坚持走科学治理、精准管理的路子。要强化系统治理意识,建立全链条监管体系,通过加强与城建、交通、环保、交警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建筑垃圾规范清运和渣土车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严控违规运输车辆上路,严管重罚,同时要继续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建立良好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渠道,充分利用联动部门的有效监管手段,对辖区内进行全覆盖、无缝隙的督导检查。

  目前,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在政策支持方面已经到位,国家及地方政府出台相关补贴政策,鼓励市场或工程优先使用/定量使用再生骨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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